培訓課程 - 報讀課程須知

(一) 報名須知:
  1. 每一張申請表格,只限填報一個課程。
  2. 所有學員需繳交申請表、學費支票及關證明文件,該申請才會被接受。
  3. 學員可親往本學會或以郵遞方式,遞交申請表格及學費支票。
  4. 本會恕不接受任何以傳真或電話等形式留位。
  5. 某部份課程將要求學員出示有關工作證明及學歷證明的副本。
  6. 本會將於開課前兩星期發信通知學員有關取錄事宜。若學員於開課前三天仍未收到任何通知,請立即致電與本會聯絡。
(二) 繳費須知:
  1. 支票抬頭為:「香港老年學會」,如報讀不同課程所需的費用須分開以獨立支票遞交所需費用。
  2. 請在支票背面寫上姓名及聯絡電話,請勿郵寄現金。
  3. 本會機構會員只可提名五位職員以會員費用報讀課程。
  4. 收據將於上課時派發。
  5. 申請者一經取錄,所繳之費用,概不發還。
(三) 證書領取:
  1. 若學員因事不能親自領取證書,代領者必須攜同學員之身份證副本及授權書到本會代領。
(四) 加入本會: